索 引 号: | 012947875/2025-65726 | 信息分类: | 国防 / 公示公告 / 其他 |
发布机构: | 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| 生成日期: | 2025-09-24 |
生效日期: | 废止日期: | ||
信息名称: | 关于贯彻落实《人民防空防护设备(防护门类)通用技术标准》的通知 | ||
文 号: | 关 键 词: | 通用技术标准;人民防空;防护设备;人防工程;建筑工程规划;工作通知;相关单位;行业标准;南京市 | |
内容概览: | |||
在线链接地址: | |||
文件下载: | |||
关于贯彻落实《人民防空防护设备(防护门类)通用技术标准》的通知
各区国动办、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有关文件的通知》(苏国动办〔2025〕37号)有关要求,现将《人民防空防护设备(防护门类)通用技术标准》(RF32001-2025)(以下简称《通用技术标准》)转发你们,并就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:
1.2025年8月23日(含)之后获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人防工程项目,需按照《通用技术标准》的要求执行。
2.各区国动办要将《通用技术标准》要求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行业从业各有关单位。
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附件:《关于发布行业标准<人民防空防护设备(防护门类)通用技术标准>的通知》(国人防建〔2025〕4号)
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
2025年9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