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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告由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要求编制。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市人防办秘书处联系(地址:南京市北京东路35号,邮编:210008,电话:025-57712018,电子信箱:njrfbmsc@163.com)。
一、总体情况
(一)组织机构。市人防办有健全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办党委委员、副主任分管此项工作,秘书处具体牵头,法规与宣传教育处、行政审批服务处等相关处室分工协作,共安排有8名专兼职人员参与政务公开工作,其中秘书处专职人员1名、其它7个处各安排1名兼职人员处理政务公开工作。
(二)政务公开管理与平台建设。2019年,市人防办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清理、目录规范、信息公开审批、依申请公开、工作考核、网上发布、年度报告、业务培训等工作制度。制订了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,并在平台和外网网站公开发布。机关各处室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安全审查,做到逐级核稿与复核,机关拟稿文件报批都标注有“公开”与“不公开”或“部分公开”样式,同步审核公开事项,经分管领导审核,报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审查批准,由专人予以公开发布。政务公开平台由市统一建设,市人防办秘书处牵头管理,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平台由省人防办统一标准,市人防办审批处负责建设、使用和管理。
(三)依法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。2019年,市人防办政务公开平台依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53条,其中,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公文6条,占比约4%。通过网上并联审批行政许可141项,办件量721件,实现了行政审批“全程上网”和“零投诉”。年内,在网站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件,以统一的规范、答复程序、专用印章,按时完成答复、办结。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件主办件,及时办结、公布,代表委员们表示满意。
(四)监督保障。2019年,市防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内部年度绩效考核机制,分值占4%。为便于广大市民监督,在市政务大厅市人防办服务窗口、市人防办战备(行政)值班室、市人防工程监管处工程档案室、政务“12345”等平台共接受市民监督咨询约330余人次,接听咨询电话30余次,当面接待咨询并查档9人次。同时,本报告发布在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(www.nanjing.gov.cn)和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(以下简称市人防办)门户网站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本年新制作数量 | 本年新公开数量 | 对外公开总数量 |
规章 | 0 | 0 | 0 |
规范性文件 | 4 | 4 | 33 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处理决定数量 |
行政许可 | 119 | +9 | 128 |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| 无此项 | 无此项 | 无此项 |
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处理决定数量 |
行政处罚 | 0 | 4 | 4 |
行政强制 | 无此项 | 无此项 | 无此项 |
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|
行政事业性收费 | -- | -- | |
第二十条第(九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采购项目数量 | 采购总金额 | |
政府集中采购 | 2 | 207334元 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| 申请人情况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组织 | 总计 | |||||||
商业企业 | 科研机构 | 社会公益组织 | 法律服务机构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4 | 4 | |||||||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|||||||||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| (一)予以公开 | 2 | 2 | ||||||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| |||||||||
(三)不予公开 | 1.属于国家秘.密 | 2 | 2 | |||||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| |||||||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| |||||||||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| |||||||||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| |||||||||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| |||||||||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| |||||||||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| |||||||||
(四)无法提供 | 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| ||||||||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|||||||||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| |||||||||
(五)不予处理 | 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| ||||||||
2.重复申请 | |||||||||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| |||||||||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| |||||||||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| |||||||||
(六)其他处理 | |||||||||
(七)总计 | 4 | 4 | |||||||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|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行政复议 | 行政诉讼 | |||||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| 复议后起诉 | 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||||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2019年,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:一是机关工作人员“应公开尽公开”意识需进一步增强。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兼职人员多,处理实际问题的政策理论水平需进一步提升。2020年,市人防办将针对薄弱环节,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岗位责任制度,加强绩效考核,强化政务公开理论培训,提高业务素质水平,进一步规范和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,确保人防政务公开工作有新突破、新提升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