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索 引 号: | 012947875/2018-00064 | 信息分类: | 国防 / 部门文件 / 其他 |
| 发布机构: | 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| 生成日期: | 2018-05-07 |
| 生效日期: | 废止日期: | ||
| 信息名称: | 我市出台《南京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》 | ||
| 文 号: | 关 键 词: | 《南京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》 | |
| 内容概览: | |||
| 在线链接地址: | |||
| 文件下载: | |||
我市出台《南京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》
近日,我市出台《南京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这是我市首部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政府规章。该《办法》包括总则、规划管理、用地管理、建设管理、权属登记、使用管理、法律责任和附则,共八章四十四条。
该《办法》明确:在地下空间不得设置幼儿园、养老院;先建单位按照规划条件预留地下连通工程的接口,后建单位承担后续地下工程连通义务;鼓励地下空间互相联通,可以适度开发相关配套设施;单独新建地下停车场可以配建附属商业设施;建设单位依法分层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,并获得地下建(构)筑物所有权等。这些政策将有利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,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,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。
市人防办是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。
该《办法》将于2018年5月14日施行。
(南京市人防办)
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6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