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市防空地下室建设、易地建设费征收、必建防空地下室标注等人防审批服务事项,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,加强对市国动办人防审批服务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,全面推进依法行政,我办组织起草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市人防工程审批服务工作的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《南京市结合民用建筑必须修建防空地下室标注的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传真:025-83364148;
2.电子邮箱:jsnjrf@163.com;
3.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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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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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为便于联系,并对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,请一并提供您的姓名、电话等真实个人信息,我们会依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。
附件:
1.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市人防工程审批服务工作的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.pdf
2.《南京市结合民用建筑必须修建防空地下室标注的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.pdf
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
2024年11月4日